承揽合同纠纷5月23日,我公司为某公…

承揽合同纠纷5月23日,我公司为某公司先制作安装了一套通风除尘系统实验样机,价格为15000元整。5月25日我公司去其公司索要通风除尘系统的货款,担其当时坚决要求必须为其再做3套7.5KW通风除尘系统价格为5万元整否则不肯付第一套通风除尘系统的货款。我方当时坚决要求被答辩方以最低价款为2万/套,总计6万元整,才肯为其制作。双方为此僵持4个多小时候后,我方考虑到第一套设备的价款尚未要回,在万般无奈之下,勉强同意其要求,后对方才把第一套除尘设备的货款15000元付清,并交了其他3套除尘系统的定金20000元整(现有当时的收据为证)。本公司按照约定于6月25日前如期完成了被答辩方预定的3套7.5KW通风除尘系统的制作(有该系统的照片为证)。因当时考虑其有过一次安装完拒付货款的事实,故制作完毕后电话通知被答辩方来本公司带款提货,可对方却要求我公司前去送货安装,后曾口头应允要多加5000元让本公司过去安装,但本公司经过考虑没有答应,因有上次为其安装完毕后被答辩方拒付的问题,所以我方没有同意。故引发了被答辩人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