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本人结婚一年多,生了一个女儿,11个月,现在跟老公感情不合,他一点责任心都没有,每天他都是早上六七点出去,到晚上十一二点回家,甚至两三点回来。他经常在外面找女人,也不知道跟多少女人发生过关系,他是那种非常花心的那种。有一次,我差两分钟就抓到你跟一个女人在一起,因为这件事,就打了起来,他打了我,打人了之后当天晚上就出去了,在外面一连住了十几天也没有回家,种生活我实在受不了,现在我们已经分居一个月了。听他朋友说他现在跟一个女人在一起,那个女人早就和他丈夫在闹离婚,他们在外面租房子。我们有房子和店面,但属于婚前财产,婚后买了一辆车,总花660000元,我用我以前打工的钱花了260000。问我弟弟借了20000,现在还欠20000,写了借条,可借条已经到期了,他自己包点工地来做,好像问别人借了十几万投入到工地上去了,从结婚到现在我都是自己养活自己,买了车也是他一个人的交通工具,像我们这种情况,请问是先让我弟弟起诉他还钱还是还钱和离婚一起起诉呢?怎样对我更有利?他的债务我需要和他一起承担吗?我女儿这么小,法院会判给我吗?我个人的意见我现在没有经济能力抚养,我不想要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