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诉讼问题求教大师们:1、时效问题…

遗产诉讼问题求教大师们:1、时效问题:母亲早年去世,遗留一处房产,经公证确权,父亲首先拥有50%产权并与其余子女平均分配另一半产权,随后共同办理了《房屋共有产权证》。如今,父亲也过世,其中一子实际占有该房产,并且不同意其余子女对该房产中父亲遗产部分的分配意见。那么,如果争议在两年内得不到解决,超过两年期限就过了诉讼时效而不能再起诉到法院了吗?该遗产就归实际占有人所有了吗?实际占有人在占有期间不给付租金是否属侵权行为?2、起诉理由:如果起诉解决房屋遗产确权问题、遗产房占有人给付租金问题,甚至货币补偿方式解决遗产房分割问题,以何种理由起诉可以比较彻底地解决(一劳永逸地解决)争议问题并且易于执行?是单纯起诉确权还是以其它理由起诉?确权属“无标的”起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