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栽不予受理劳动者诉至法院后撤诉可以再起诉或申请仲裁吗?本人申请仲裁被不予受理,诉至法院。开庭后又增加仲裁申请事项,仲裁又不予受理,又诉至法院,法院告之两起案件实为一件,让我将上一件撤诉再增加到后一件一起审理。二次开庭后,现审法官发现有两起相同案件不可再审让我撤了。我和现审法官找原审法官查咨发现上一件还没撤,于是要我把两起案子都撤了,再重新申请仲裁。现两起案都已撤了,我很不安,有几个问题想请教律师,一:我现在仲裁时效已过,法官说我已起诉仲裁时效中止可以再申请仲裁。这是真的吗?二;如果对方辩称我已撤诉仲裁不予受理通知对我发生效力请求驳回申请或起诉。法院是否支持?三:如果我去仲裁他们让我直接上法院起诉行吗?请帮分折详细讲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