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单位借口不发工资在外地如何仲裁我…

辞职单位借口不发工资在外地如何仲裁我是今年2月8日正式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的,在一个月内按领导要求做好一切交接工作,3月8日正式离职;因为我们是每月10日发放上月工资,但在3月10日的时候,借口社保扣钱不清楚,延迟一月发放,到了4月10日说是给我打帐,但11日的是就突然传给我一份处罚条例,说是因为我辞职给他们造成了一个培训学员退款,且我工作后被迫签订的是提前3个月辞职的补充条例。请问我现在的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工资么?由于我已前往成都又该如何办理(工作公司在重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