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发放的补贴可以扣除吗?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去年2011年8月开始公司给我每月发了500元租房补贴,公司当时没有提任何附加条件,可是我在2012年1月提出辞职时,公司却要扣除我在去年8月到12月的5个月的租房补贴2500元,在享受这个补贴时我在为公司服务,而且当时公司没有提任何附加条件,我觉得这样很不合理,请问这样合法吗?请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谢谢
已经发放的补贴可以扣除吗?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去年2011年8月开始公司给我每月发了500元租房补贴,公司当时没有提任何附加条件,可是我在2012年1月提出辞职时,公司却要扣除我在去年8月到12月的5个月的租房补贴2500元,在享受这个补贴时我在为公司服务,而且当时公司没有提任何附加条件,我觉得这样很不合理,请问这样合法吗?请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