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立马走人能要回所扣工资吗您…

试用期辞职立马走人能要回所扣工资吗您好。我有个劳动方面的问题想请教您。我2月份进了一家超市工作,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写明工资为950,每周劳动时间不超过40小时。但我实际工资是1950,实际工作时间是51小时(不算加班)。超市周末不能休息,而且经常加班。3月份为了应付总部检查,连续加班3天,第四天早上刚去被通知又得加班,我实在不愿意加班就提出辞职并立刻走人,公司称要扣我7天的工资。当时还是在试用期,我实在不想再加班了,因为加班没有加班费和调休,我想问下,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回这7天的工资吗?劳动合同的工资远低于实际工资,公司能否以此为由称加班费包含在实际工资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