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如何申请到低保本人北京市人55岁,弟弟52岁(智障1级、未婚),父母分别于2009年、2012年2月去世,父母去世后留下天津房产一套(位于河东区,价值近40万),弟弟已于3月24日回京与我及家人(妻子、儿子、儿媳)同住;父母未留遗嘱,天津公证处说房产过户兄弟2人名下,在弟弟有生之年不能出售,弟弟一人在天津无法生活,只能回京;我与妻子都已退休,且与孩子一起居住(家庭只有一套我与妻子共同购买的房子);弟弟户口在右安门原住处(已被父亲于2001年出售给同事),我户籍在昌平区。1.想给弟弟申请低保,居委会说人户分离办不了;建议户口迁往天津,我想给弟弟申请经适房(弟弟死后政府收回)有关部门根据政策说:弟弟是无民事能力人不能申请,我该怎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