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中的不平等条约在购买付了定金…

购房合同中的不平等条约在购买付了定金以后,去签订合同时,发现合同里关于物管的一系列关于物管费的收费,并告知缴纳了物管费后,物管公司并不承担保管责任等相关规定,这是在合同的补充协议里的,所以这个没有签字,当时房产公司努力说服,但是还是没有签,进行了付款流程,付完款后被告知合同要拿去备案,所以就回去了。今天电话被告知,如果不去把之前的补充协议签了,那么合同就不能给我备案了。我的问题是:之前在选房时置业顾问并没有告知我们相应的这些条款,而在这件事情当中我都觉得被欺骗了,我有什么方法能保障我的权益?房产公司真的有权利不去给我备案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