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再婚你好!我母亲已去世多年,父亲也已再婚,因当初我们未分割财产,现父亲想用他再婚前财产(存款,但已转存过)加再婚后的他自己挣的钱(女方没工作)买房子,房子名字写父亲,但百年后想留给子女,想与再婚的妻子订个约定,买房子的钱全部由他筹集(婚前和婚后的),房子属于他个人财产,再婚妻子可以有居住权,过世后房产现在妻子和她的儿子无继承权等,请问这个书面约定有效吗?如果以后继母反悔说这房子有她其中的夫妻共同财产一份(因为是婚后买的),那怎么办?还有,买房子的钱我出了一部分,也没写借条,如果父亲以后突然有事不能证明,那我是否能凭买房时交款发票(凭据)索还我出的那部份钱?请给指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