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您好,我于去年7月份和公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合同内容有一条规定如若在合同期内有一方提前解除合同要赔偿对方实习工资双倍的违约金,因我现在是未毕业大学生,今年7月份才能拿到毕业证,这一年内为实习期,也算至三年合同日内,我签订合同时没有第三方证明,两份合同均在公司手内,且我现在得知合同并为送至劳动局备份,我现在想解除合同,请问这份合同是否有效,如若有效,我是否应该按合同规定赔偿公司双倍实习工资呢?
劳动合同您好,我于去年7月份和公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合同内容有一条规定如若在合同期内有一方提前解除合同要赔偿对方实习工资双倍的违约金,因我现在是未毕业大学生,今年7月份才能拿到毕业证,这一年内为实习期,也算至三年合同日内,我签订合同时没有第三方证明,两份合同均在公司手内,且我现在得知合同并为送至劳动局备份,我现在想解除合同,请问这份合同是否有效,如若有效,我是否应该按合同规定赔偿公司双倍实习工资呢?